【协会转发】本通知转自广州市商务局官网(发布日期:2026 年 3 月 11 日),请各备案企业按时间要求完成 2025 年度合同年报填报。协会可为会员单位提供填报咨询与辅导,详见文末。
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广州市商业特许经营行业协会: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07 年 485 号)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1 年第 5 号)的相关规定,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为做好我市 2025 年度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年报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及时间
(一)填报对象:凡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完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
(二)填报时间:即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逾期系统填报通道将关闭。
二、填报方式
请各相关企业使用备案时获取的账号及密码,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进入"备案管理"中的"经营合同年报"模块,点击"新增数据",按照系统提示及备注说明,如实填报 2025 年度(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特许经营合同变化情况及经营情况(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合同年报填报操作流程》)。
填报内容包括:上次年报特许经营合同数、新增合同数、终止合同数、履行中合同数,以及加盟店数量、加盟店年末从业人数、加盟店销售额、加盟店利润总额、直营店数量及直营店销售额。
三、注意事项
(一)数据真实性:企业需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首次填报年报的企业,"上次年报特许经营合同数"应填报通过备案时的合同总数;拥有多个特许品牌的,需分别填写数据。
(二)及时变更信息:如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务必及时在系统中修改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三)法律责任: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特许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报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四、有关要求
(一)特许人应高度重视年报的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填报,认真填写所有备案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对未按时准确填报年报的特许人,市商务局将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
(三)广州市商业特许经营行业协会要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为特许人做好年报填报相关咨询和辅导填报工作,助力特许人完成年报报送。
广州市商务局
2026 年 3 月 11 日
(联系人:陈杰斌、易湘峰,电话:18924018863、020-88902822)
协会服务提示:本协会受市商务局委托,为特许人提供年报填报咨询与辅导。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欢迎联系协会秘书处,或参加协会组织的备案辅导活动。

